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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更名为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

日期:2012-07-06

  根据建工集团战略发展规划,为进一步适应“三个市场”拓展需要,提升企业竞争能力,建工集团近期对五家建筑企业进行了集团化改制,五家建筑企业名称相应变更。公司更名为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。

  各家分公司更名如下: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工程设备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备公司”;原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更名为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服务公司”。

  公司本部行政部门更名后为: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技术部、技术中心、财务部、安全部、人力资源部、综合管理部、工程部、质量部、物资部、动力设备部、审计监察部、经营一部、经营二部、经营三部、经营四部、保卫部、造价部。

  集团化改制后公司对外对内的简称:1、对外简称为:“上海建工四建集团”;2、在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简称为:“四建集团”或“四建”;3、在本集团内简称为:“四建集团”或“四建”;4、四建集团的英文名全称为:Shanghai Construction No.4(Group) Co.,LTD. 原我公司、机关行政部门及有关分公司名称更名及启用新印章事项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生效,原印章废止。

  集团化改制后,行政领导职务名称相应调整:1、四建集团为总裁、副总裁、总工程师、总经济师、总会计师;2、本部行政部门为总经理、部长(保卫部);3、下属公司为总经理及总工程师、总经济师、总会计师。

  集团化改制将有利于建筑总承包公司突破现有制度性障碍,改善经营模式和业务结构,进一步激发以工程公司为主的基层企业经营活力、积极性和主动性,从而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,实现营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。